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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旗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优化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环境,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精准施策、部门联动,建立政府主导、分类保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
兜牢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底线。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体系,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旗民政、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执守和巡回救助,发现流浪乞讨儿童实施保护性救助,对无法叙述个人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查找父母或监护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供养标准由2021年的集中2300元每人每月、分散190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集中2450元每人每月、分散2050元每人每月;对重度残疾儿童每人每年给予2000~4000元的护理补助,困难残疾儿童每年给予1200元护理补贴;全旗216名残疾未成年人已享受自治区残疾人意外保险政策,每人25元的标准。
强化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将“0~7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项目延伸至“0~17周岁”,已实现全覆盖;康复训练补贴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2400元;对低保户及单亲家庭的残疾儿童给予每月1000元康复训练陪护补贴;发放儿童康复器具11台,上门康复训练指导167次;对16名因重度残疾而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并发放爱心书包。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在全旗各社区建立儿童之家,安排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各1名,压实职能职责,将社区所有困境未成年人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全方位保障权益。旗民政、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各社会组织,投入资金24万元,组织开展“爱心结对手牵手,幸福家庭1+1”志愿服务、“关爱困境儿童 圆梦微心愿”、“爱心促成长、读书助圆梦”、留守儿童“爱心阿姨”招募、“把爱带回家”等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走访慰问、捐物助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送教上门等形式,帮扶资助困境学生1200余名。(记者 宫立灵 通讯员 许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