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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财政部、应急部再次紧急预拨辽宁省5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灾区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此前,中央财政已预拨辽宁省7000万元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加上此次预拨的5000万元,共计预拨1.2亿元资金。
财政部要求辽宁省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支持做好抗洪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