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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停电,枯燥的“突突”声…...在夜幕的掩盖下,汽修厂里几个黑影晃动,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38吨柴油不翼而飞。
老卢与王某合伙在汽修厂附近开了一个加油点。因为空间有限,老卢便在汽修厂租了一个车位,停放油罐车,用于临时存放柴油。老卢经常随时带人来驳油,不分白天黑夜。2019年11月30日晚,驻厂工人小孙听见“突突突”的驳油泵声,并没有放在心上,“突突”声一直响到凌晨4点多才消停下来。没过多久,派出所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大宇汽修厂,准备将之前扣押的柴油转运走。现场驳油时,却发现油罐内的柴油只有薄薄的一层浮在表面,其余的全部都是水。核验后发现柴油竟少了将近40吨。根据市场价核算,少掉的柴油价值将近30万元。
2019年11月27日,当地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柴油案,依法扣押了6辆装有柴油的油罐车,临时停放在大宇汽修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为柴油不含水,质量合格。时隔20天再检测时,原本合格的柴油不仅被掺进大量水分,还无缘无故少了将近40吨。事关重大,工作人员不敢耽搁,当即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走访调查,锁定了当晚出入大宇汽修厂的油罐车,并顺藤摸瓜,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原来,2019年11月30日,加油点老板王某以低于市场价2400多元的价格向李某兜售0号柴油,并于12月1日凌晨在大宇汽修厂,将38吨柴油驳到驾驶员吴某驾驶的油罐车中。经至附近过磅点称重,李某如约向王某支付19万元人民币现金。到案后,李某如数退出全部赃物,并认罪认罚。王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能直接证明王某盗窃的证据只有驾驶员吴某的证言。为了进一步查证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经过详细询问吴某,明确吴某与王某进出汽修厂的时间及细节,结合汽修厂断电前的监控视频,查明王某自行进入汽修厂,41秒后监控设备即因断电而失效。经询问卢某,查明当晚卢某将连接驳油泵与油罐车的驳油管丢弃在汽修厂,以及王某凌晨向卢某借用驳油泵的事实。结合驻厂工人小孙及驾驶员吴某的证言,证实监控失效后,王某使用从卢某处借来的驳油泵,连接卢某丢弃在汽修厂的驳油管,从扣押车辆中驳油。
庭审当天,承办检察官严密的证据链条让王某无可辩驳,当庭认罪。
原来,2019年11月27日,派出所将6辆油罐车扣押在大宇汽修厂的消息被加油点的王某听到。想到汽修厂管理并不严格,而且自己的合伙人老卢经常到汽修厂驳油,王某便动起了歪心思。11月30日下午,王某联系了常向他购买柴油的李某,以低于市场价每吨2400多元的价格向其兜售柴油。虽然怀疑王某的柴油来路不正,但贪图价格便宜,李某便同意了这桩生意,并约定好当晚凌晨交货,由驾驶员吴某负责开车去接货。11月30日凌晨1点多,王某向卢某借用驳油泵后,与吴某碰面,径直来到大宇汽修厂。王某轻车熟路地走进汽修厂,切掉监控电源,打开厂门,指挥吴某将接货的油罐车停好后,将卢某丢弃在汽修厂的驳油管与驳油泵连接妥当,便开始驳油。为了掩盖偷油的事实,驳油后,王某又将等量的水驳入扣押的油罐车中。
一桩零口供的雨夜偷盗公安机关扣押柴油案大白天下。最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十九万元予以没收;李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