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昨日在北京表示,下周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将第3次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拟规定“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与破坏等活动”,都属间谍行为。
▲臧铁伟表示下周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修订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2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内地《澎湃新闻》报道,提请会议审议的《反间谍法》拟作两方面修改。
首先,将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讯息网络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其次是平衡赋权与限权。将增加救济程序,规定若间谍行为和讯息风险已被消除,有关部门应及时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
臧铁伟表示,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修订《反间谍法》,推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确保国家安全。
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2014年,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反间谍法》修订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