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连心贷变连心债 网友:就怕是千秋万贷
北京商报| 2023-02-23 13:46:20

继“百岁贷”“接力贷”“合力贷”火了之后,“连心贷”又来了!2月22日,一则“某银行在雄安地区推出‘连心贷’、未婚男女朋友可共同买房”的信息刷爆热搜,引发行业关注。针对该消息的真实性,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调查,该行确实存在“连心贷”这一业务,是由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者一方申请的住房贷款。但目前尚未在雄安地区推出。在分析人士看来,“连心贷”实际上是把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其目的就是增强购房者的贷款额度,但由于男女朋友更多的是情感关系,并没有法律关系,若后续出现情感纠纷,出现贷款违约的概率较大。

所购住房归属双方共有

2023年的房贷市场热闹非凡,先有“百岁贷”“接力贷”“合力贷”被刷屏,后有“连心贷”再次引发市场关注。2月22日,有报道称,某银行近期针对雄安地区购房者推出了新的商业贷款产品“连心贷”,主要以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

该消息一出,立马火上热搜,引发了不少网友吐槽讨论。有网友直言,“房贷已经被银行玩出了各种花样”;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此类业务办理的风险较大,万一分手还需要两个人一起还贷”。

针对该消息的真实性,北京商报记者2月22日致电该行进行求证,相关客服人员指出,“连心贷”指的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由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一方申请的住房贷款。

“买受人应为男女双方,也就是说填写两个人的名字,所购住房归属双方共有,既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也就是说一方申请贷款,另一方就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目前未查询到雄安地区有‘连心贷’产品的相关信息登记。”上述相关客服人员说道。

雄安地区多家银行个贷中心人士的回应也一致,有人士透露称,目前暂时还未接到通知已推出“连心贷”业务,具体的政策尚未下发,还不确定何时推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连心贷”实际市场基本没有需求。首先,对于限购限贷的当下市场现状来说,首次贷款属于值得珍惜的个人征信,一般不会随便使用。其次,男女双方既然已经考虑买房做贷款,不结婚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大部分都会选择先登记再买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雄安地区购房资格要求严格,很难有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资格的情况,所以这个业务对于市场来说意义不大。

购房需提供未婚书面声明

事实上,“连心贷”并不是一项新的业务,而是银行较早就推出的产品,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此前还有地方金融办微信公众号曾发文介绍过相关产品。这类产品主要面向人群为借款人收入还贷比不足的情侣。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申请“连心贷”的未婚情侣,需要男女双方提供未婚书面声明和恋人关系说明,如果借款人婚姻状况登记为已婚,还需要另行补充资料。

在“连心贷”贷款金额审批上限方面,上述银行客服人员介绍,以贷款金额测算:“月还款额与共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比不高于50%,共同借款人家庭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应不高于55%。若一方单独申请‘连心贷’,是以借款人本人收入负债情况测算还款收入比。”

综合市场对“连心贷”提出的质疑,其中最大的一点便是将未婚男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通常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连心贷”实际上是把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其目的就是增强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减少贷款方面的违约风险。尤其是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若是对象分手或情感有问题,那么此类还款方面是有一定的问题的。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较早之前,也曾有购房者通过网络求助有关“连心贷”的问题,购房者称,其是婚前和男友通过“连心贷”贷款购买的房子,购房合同是双方的名字,贷款也是双方一起归还。前期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若后期出现离婚的情况,房屋财产应如何分割?

申请“连心贷”后情侣分手怎么办?男女“不连心”后房屋占有份额应如何处理?对此相关银行人士并未给出回应,而是表示,“若出现此类情况,需要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

出现贷款违约概率较大

近段时间,有关房贷的话题炒作成风,“百岁贷”“接力贷”“合力贷”“0月供0首付”“连心贷”等层出不穷。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坦言,近期,贷款手段上出了一些新的变化,如之前的延长购房者的贷款年龄。从市场的角度看,银行目前贷款额度充足,无论是在贷款利率还是在借贷条件上均宽松,加大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支持,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产品多样化的做法也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王小嫱也提醒称,从信贷产品本身风险角度看,“连心贷”的还款主体是男女朋友,由于男女朋友更多的是情感关系,并没有法律关系,若后续出现情感纠纷,出现贷款违约的概率较大;此外,对于贷款者自身而言,若后续出现情感纠纷,则难以划分各自义务,也会给自身带来更多的麻烦,建议还是谨慎使用“连心贷”进行贷款。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进一步表示,“连心贷”共同还款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担保人类似,需要未婚男女为另外一方做经济担保。男女朋友分手后,在一方无力还款或拒绝还款时,另一方仍需为其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对其名下房屋产权份额并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典型的债务大于权利。同时,由于已有购房记录,难以享受首套房相关优惠政策,如果当地有限购政策,那么共同还款人也会被限购。

“从银行角度说,本身此类产品属于小众化的产品,铺开的可能性不大。类似贷款名目,会把房贷市场搞得乌烟瘴气,无形中破坏了公平性,或许反过来会使一些炒房等非理性行为再度增加。对于借款人或购房者来说,在办理贷款方面,还是要合规合理,对于一些不规范的噱头高的贷款产品,还是要注意,防范出现贷款方面的问题。借贷有成本,应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量入为出,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度负债,如果举债不当,到期无力法偿还将影响信誉。关键是要防范中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违约事件,最终使得贷款出现违约。这是包括‘连心贷’在内的各类信贷产品创新所需要注意的内容。”严跃进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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