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盛虹集团表示,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于近日顺利通过商务部审核,正式取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为国内又一家拥有“原油双权”(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的民营炼化一体化企业。随着这一资格的取得,盛虹炼化在进口原油采购业务上将具备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和灵活性。
【资料图】
记者查询到,此前在2022年也有两家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一是2022年6月,审核通过的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是2022年10月,审核通过的瑞启(厦门)能源有限公司。
当前原油贸易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其中,国营贸易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没有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组织进口。具有原油的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例如有中国中化、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
非国营贸易实行配额管理,也就是获得原油进口资格,严格按照额度开展业务,民营石油化工企业都是使用配额进口原油。2015年,为拓宽原油进口渠道,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营体制,商务部明确非国营企业原油贸易进口资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非国营原油加工企业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装置条件、能耗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
2022年11月1日,商务部发布了2023年度非国营原油贸易的相关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我国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
盛虹炼化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目前是上市公司东方盛虹的控股子公司。盛虹炼化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等。
2021年12月28日,东方盛虹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35亿为对价,收购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盛虹炼化13.2861%股权。该交易完成后,东方盛虹间接持有盛虹炼化75.8193%股权。
目前,盛虹炼化投资建设的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东方盛虹实施“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核心载体。
据悉,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是中国四大民营炼化项目之一。2022年5月16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在江苏连云港投料开车成功,标志着我国单套规模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正式投产,将把我国部分基础化工原料进口量降低10%左右。
东方盛虹成立于1998年7月16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经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聚酯(PET)生产、销售,仓储,蒸汽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等。
截至2023年一季度,东方盛虹实现营业收入295.34亿元,同比增长114.44%,净利润7.17亿元,同比增长4.75%,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