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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市民住宅以三开间、前后两埭、硬山型绞圈房子居多,单宅独院,普遍较低矮,都建于沿河或近水处。独门独户或兄弟合住,不与外姓人杂居一院。中屋一般作客堂,东、西次间作卧室。厢房作灶间、杂作间。灶间面积大,砌有二眼灶或三眼灶,用稻草、木柴作燃料。窗户多为蛎壳或纸糊,20世纪30年代起,陆续改玻璃窗。全面抗战爆发后,城镇住房被日军炸毁、烧毁过半,开始多家合住一宅。城镇贫民搭建简陋小屋栖身。五六十年代,城镇住房紧张。70年代末起,加快城镇居民住宅建设,居民逐步搬进钢筋水泥结构的多层住宅楼。
至21世纪,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基本得到缓解。全区建成数百个设施配套完善的居住小区,有多层、高层、别墅等楼型,有一室户,称小套;两室户,称中套;三室户,称大套等户型,均有卫厨配套。居民住房以大套和中套为主,少数迁入独体或联体别墅。
编辑:王红霞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