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1、新手单独上高速,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罚200元。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1、增驾和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