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都有哪些?法考刑法常考罪名汇总
贸易经济网| 2023-03-30 16:22:22

刑法罪名都有哪些?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102)分裂国家罪(103·1)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武装叛乱、暴乱罪(104)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投敌叛变罪(108)叛逃罪(109)间谍罪(110)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资敌罪(112)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114)失火罪(115·2)决水罪(114·1)过失决水罪(115·2)爆炸罪(115·1)过失爆炸罪(115·2)投放危险物质罪(115.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15·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2)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19·2)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19·2)破坏电力设备罪(118)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1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1)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120)劫持航空器罪(121)劫持船只、汽车罪(12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1)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6)盗窃、抢夺枪支、弹约、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8·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2·3)丢失枪支不报罪(129)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0)重大飞行事故罪(131)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32)交通肇事罪(133)重大责任事故罪(13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危险物品肇事罪(13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消防责任事故罪(139)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生产、销售假药罪(141)生产、销售劣药罪(14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4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

第二节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151·1)走私核材料罪(151·1)走私假币罪(151·1)走私文物罪(151·2)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2)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151·3)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15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走私固体废物罪(155.3)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15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0)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6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罪(162·之一)妨害清算罪(162·之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63)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6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16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169)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17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持有、使用假币罪(172)变造货币罪(17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1)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2)高利转贷罪(17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18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86·1)违法发放贷款罪(186·2)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187)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骗购外汇罪逃汇罪(190)洗钱罪(191)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192)贷款诈骗罪(193)票据诈骗罪(194·1)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信用证诈骗罪(195)信用卡诈骗罪(196)有价证券诈骗罪(197)保险诈骗罪(198)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罪(201)抗税罪(202)逃避追缴欠税罪(203)骗取出口退税罪(2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3)非法出售发票罪(209·4)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2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5)假冒专利罪(216)侵犯著作权罪(217)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侵犯商业秘密罪(219)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1)虚假广告罪(222)串通投标罪(223)合同诈骗罪(224)非法经营罪(225)强迫交易罪(226)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27·1)倒卖车票、船票罪(227·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8)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29·1·2)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29·3)逃避商检罪(230)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232)过失致人死亡罪(233)故意伤害罪(234)过失致人重伤罪(235)强奸罪(236·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37·1)猥亵儿童罪(237·3)非法拘禁罪(238)绑架罪(239)拐卖妇女、儿童罪(24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诬告陷害罪(243)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44)非法搜查罪(245)非法侵入住宅罪(245)侮辱罪(246)诽谤罪(246)刑讯逼供罪(247)暴力取证罪(247)虐待被监管人罪(24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49)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251)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1)侵犯通信自由罪(25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1)报复陷害罪(25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破坏选举罪(25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重婚罪(258)破坏军婚罪(259·1)虐待罪(260)遗弃罪(261)拐骗儿童罪(262)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263)盗窃罪(264)诈骗罪(266)抢夺罪(267·1)聚众哄抢罪(268)侵占罪(270)职务侵占罪(271·1)挪用资金罪(272·1)挪用特定款物罪(273)敲诈勒索罪(274)故意毁坏财物罪(275)破坏生产经营罪(276)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277)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招摇撞骗罪(279)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80·2)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280·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8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1)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2·2)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28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8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90·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0·2)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91)聚众斗殴罪(292·1)寻衅滋事罪(293)组织、领导、发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1)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294·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4)传授犯罪方法罪(29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6)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7)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8)侮辱国旗、国徽罪(299)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00·2)聚众淫乱罪(301·1)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01·2)盗窃、侮辱尸体罪(302)赌博罪(30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伪证罪(305)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妨害作证罪(307·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2)打击报复证人罪(308)扰乱法庭秩序罪(309)窝藏、包庇罪(310)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311)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31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破坏监管秩序罪(315)脱逃罪(316·1)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16·2)组织越狱罪(317·1)暴动越狱罪(317·2)聚众持械劫狱罪(317·22)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骗取出境证件罪(319)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0.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偷越国(边)境罪(322)破坏界碑、界桩罪(323.1)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2)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故意损毁文物罪(324·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2)过失损毁文物罪(324·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倒卖文物罪(326)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327)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1)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2)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1)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2)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1)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非法组织卖血罪(333·11)强迫卖血罪(333·12)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334·1)医疗事故罪(335)非法行医罪(336·1)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36·2)逃避动植物检疫罪(337)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33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39·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39·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40)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41·1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41·12)非法狩宿罪(341.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2)非法采矿罪(343·1)破坏性采矿罪(343·2)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344)盗伐林木罪(345·1)滥伐林木罪(345·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45·3)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非法持有毒品罪(348)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349·1·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49·1)走私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353·1)强迫他人吸毒罪(353·2)容留他人吸毒罪(35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358·1)强迫卖淫罪(358·2)协助组织卖淫罪(358·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59·1)引诱幼女卖淫罪(359·2)传播性病罪(360·1)嫖宿幼女罪(360·2)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363·1)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363·2)传播淫秽物品罪(364·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364·2)组织淫秽表演罪(365)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368·1)阻碍军事行动罪(368·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371·1)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371·2)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2)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37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37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374)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375·2)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376·1)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376·2)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377)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378)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379)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380)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381)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382、271、183、287、394)挪用公款罪(384)受贿罪(385)单位受贿罪(387)行贿罪(389)对单位行贿罪(391)介绍贿赂罪(392)单位行贿罪(39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95·1)隐瞒境外存款罪(395·2)私分国有资产罪(396·1)私分罚没财物罪(396·2)

第九章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397)玩忽职守罪(397.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98)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98)徇私枉法罪(399·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99·2·3)私放在押人员罪(400·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0·2)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0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0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405·1)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05·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0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07)环境监管失职罪(408)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09)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410)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10)放纵走私罪(411)商检徇私舞弊罪(412·1)商检失职罪(412·2)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413·1)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3·2)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1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415)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15)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7)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18)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19)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421)隐瞒、谎报军情罪(422)拒传、假传军令罪(422)投降罪(423)战时临阵脱逃罪(424)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25)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6)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27)违令作战消极罪(428)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29)军人叛逃罪(430)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43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1·2)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432)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32)战时造谣惑众罪(433)战时自伤罪(434)逃离部队罪(435)武器装备肇事罪(43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37)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39)遗弃武器装备罪(440)遗失武器罪(441)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42)虐待部属罪(443)遗弃伤病军人罪(44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45)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46)私放俘虏罪(447)虐待俘虏罪(448)

15种罪名入罪数额标准一览

一、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如发生多次(3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则无须达到3000元的限额,直接入罪。

二、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并具有以下情形的: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6个月以下监禁),并处罚金。

上述行为主要表现为:

1、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

3、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

4、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

5、以超过限速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

6、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7、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追逐竞驶的。

9、因追逐竞驶受过行政处罚又追逐竞驶的。

10、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众恐慌的。

注:构成本罪的同时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则须数罪并罚。

四、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六、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一款)

1、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2万以上10万以下(属于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七、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人员轻伤1人,或者轻微伤2人以上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或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5、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对上述人员进行殴打、追逐、拦截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强奸罪(刑法第236条)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包括幼女,从重处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①、强奸多人的。

②、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奸的。

③、二人以上轮奸。

④、致使被告人重伤、死亡等结果的

九、赌博罪(刑法第303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

4、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4000元以上,且聚众赌博3场以上的;

5、聚众赌博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

6、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7、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

8、组织、召集、引诱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等首要分子,接受3人以上投注或者接受3次期以上投注,且收受投注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

9、积极参加“六合彩”赌博活动,并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且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

10、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十、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一、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6、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十一、重婚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二、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十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一款)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2人次以上不满20人次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孕妇卖淫的;

4、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20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卖淫3人次以上,且具有前款第2项至第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境外人员到境内卖淫的。

4、引诱、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十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五、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