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月均结算价的通知
上期发〔2022〕281号
各有关单位:
【资料图】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2年9月8日起发布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月均结算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均结算价计算公式:
二、发布合约
1.自然月份合约:燃料油期货为当前自然月之后第二个至第七个自然月对应交割月份合约,石油沥青期货为当前自然月之后第一个至第六个自然月对应交割月份合约。
2.活跃月份合约:持仓量最大的合约,若该合约不包含在上述六个自然月份合约中,则补充发布。
3.上述发布合约在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交易日确定。
例如: 2022年9月发布FU2211、FU2212、FU2301、FU2302、FU2303、FU2304合约和BU2210、BU2211、BU2212、BU2301、BU2302、BU2303合约在9月份的月均结算价。
三、计算区间
当前自然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当前自然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四、发布方式
每日收盘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