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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3年第一批一般专干公告》和《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一般专干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联系电话:0755-8821014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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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3年第一批一般专干拟录用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