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毛南族发祥地和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和“中国兰花之乡”;2014年申报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为环江发展打开了一扇“世界级窗口”;域内拥有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木论喀斯特森林保护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县土地总面积45.52万公顷,居广西县级第三位;林业用地面积33.92万公顷,位居广西第三位;森林面积3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8.65%;县域内山地面积占51.9%,丘陵面积占42.11%,水域面积占5.99%,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随着林长制的全面建立和深入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禁止毁林毁草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始终坚持生态第一、重视生态保护氛围将会越来越浓厚,守住自然生态边界将更有保障,有利于从总体上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和生态融合发展,为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环江县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深化“林长制”改革中,为了进一步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理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部门间配合联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列入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在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中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林区群众共同护林的意识,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大在本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把保护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加强组织领导,在林长制架构下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管林护林的工作职责,统筹执法资源,建设强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优化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构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将乡镇级、村级林长、生态护林员纳入“巡林”机制,协同作战,加大力度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及时掌握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情况,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将违法行为扼杀的萌芽状态,构成案件的及时上报县级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林区内蓄意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2021年以来,环江县在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同时,以开展“2022绿网飓风”专项行动与自治区“一张图”变化图斑和国家森林督查图斑调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打击蓄意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守生态红线。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77起行政案件,其中擅自野外用火案件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41起;滥伐林木案件29起,非法收购来源不合法木材案件3起;非法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共收缴罚没款420.11万元,责令恢复林业生产条用地15.88公顷。
2021—2022年环江县共排查出138块国家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截至目前,县公安局立案查处违法图斑19起;已完成119块疑似违法图斑调查核验工作,其中立行政案件查处的图斑35个,结案35个图斑,无法鉴定75个图斑,移交县公安局6个图斑,不存在违法行为3个图斑。(记者 朱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