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等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大幅提高了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并将现行预售资金收存的先网签后入账程序,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进一步保障购房人权利。
新办法提出,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可由各区根据企业信用水平、经营状况、交付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这一金额较此前大幅提高了43%。同时,针对当前部分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项目经营困难的问题,新办法特别规定,当预售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