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打假800余起获利十几万元 他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新黄河| 2022-01-04 16:02:23

法院认为涉嫌敲诈勒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

2021年12月27日,陈之强突然收到来自徐闻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直接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打假”官司。作为原告的陈之强,起诉珠海一家食品公司旗下电商销售的罐装食品未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向商家要求索赔。法院像往常一样,驳回了陈之强的诉讼。不过,这一次的《民事裁定书》上还另外增加了几大段内容:陈之强自2021年2月以来在网购平台以较少金额(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价款购买各类初级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及其他产品等。尔后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识的规定、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品过期等事由,恶意向网购平台中的商家索赔,并滥用法律惩罚性赔偿规则请求商家赔偿,滥用诉权起诉牟利。本院在已审结的陈之强起诉类案实体判决均为驳回其诉讼请求。但陈之强并未收手,继续有规划地、持续反复地向法院大量起诉类似案件,利用部分商家考虑到诉讼成本高、担心被进一步抹黑而私了的心理以获得和解赔偿从而谋取经济利益,将法院作为其索赔牟利的平台。陈之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我国良性营商环境的创建,已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失衡,超越了个人权利行使的界限,也失去了权利的正当性,陈之强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

一年打假800余起获利十几万元 18岁职业打假人被立案

之后,《民事裁定书》中继续写道:“截至2021年12月23日止,陈之强已向本院起诉此类案件达800余宗。2021年12月9日,本院认为陈之强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

一年打假800余起获利十几万元 18岁职业打假人被立案

陈之强表示,以前诉讼时从未遇到这种情况,法院都正常受理案件,这次的诉讼一开始就颇为蹊跷。“这次我提起诉讼时,审判长张某找过我,让我直接撤诉,还说自己以前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如果我不撤诉就把我移送到公安机关。这一次的诉讼也没走正常流程,甚至都没给被告方发传票过去。”陈之强认为,诉讼是自己正常行使的权利,法院可以驳回起诉,商家也可以起诉自己,但徐闻县法院认为自己涉嫌敲诈勒索,此举实在不能理解,“如果法院认为我涉嫌敲诈勒索,为何不在第10场、100场时就认定,一直等到800多场才认定?”

2022年1月1日,新黄河记者致电审判长张某了解情况。张某告诉记者,陈之强的行为跟一般打假行为不同,他买到的东西不管真假都去起诉,利用法院这个平台,把传票寄给商家,跟对方索要赔偿,具体理由已经都在判决书上写清楚了。“他还跟我们法院说,一年要打一万起官司,十年要打十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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