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独生子女拆迁最新消息
贸易经济网| 2023-05-31 11:05:56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在子女年满16岁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开放二孩方案以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对于本市已领《光荣证》的,损坏或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2.对于外市已领《光荣证》的,在符合上海市法定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换领上海市的《光荣证》。

3.对于在2004年4月15日以前领取《上海市独生子女证》的,与《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

仍然有效的,与《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

由此可知,按照上海市的法规: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市,只要持有上海市发放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补贴待遇。

上海市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多少?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标准:每人每月30元,从出生起发放,发到16周岁,共计5760元。

(2)支付渠道:有单位的,由单位支付;没有单位的,由当地街道支付。

2.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1)标准:一次性发放5000元。

3.婚后无子女的奖励

对于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上海市公民,可以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1)标准:一次性发放10000元。

4.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1)标准:不少于3000元。

5.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1)标准:不少于5000元。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