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23年1月12日至2月12日,泰国银行就虚拟银行许可框架展开公众意见征询,得到了来自泰国国内外公共机构、个人和企业的积极响应。大部分受访者支持虚拟银行牌照的整体目标和架构。与此同时,有关可能会对申请方的决定或业务计划以及拟议虚拟银行业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的许可框架的重要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泰国银行考虑了第一次公众咨询收到的反馈意见,修改了虚拟银行发牌框架的咨询文件。修订后的文件进一步澄清了一些重要问题,以确保所有申请方都有足够和平等的信息做出知情决定,具体如下:
(1)绿线和红线:澄清泰国银行如何期望虚拟银行刺激金融机构系统中的健康竞争。特别是,虚拟银行应根据客户的合法权利,并根据泰国银行的开放数据政策,建立适当的机制来促进客户个人数据向其他服务提供商的传输或转移。相反,泰国银行不希望看到虚拟银行阻挠或妨碍根据客户的同意和合法权利将客户的数据传输或转移到其他服务提供商。
(2)虚拟银行申请人的关键资质进一步阐述如下。
2.1健全的公司治理:规定虚拟银行的董事、有管理权的人或顾问不得兼任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有管理权的人或雇员。这是为了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使这些人员能够将全部时间投入到虚拟银行的管理中。
2.2灵活、安全、弹性和高可用性技术和IT系统的使用:补充说明虚拟银行不得与其他金融机构共享关键IT系统,如核心银行、移动银行和网上银行系统。这是为了防止潜在的传染风险、数据泄露和网络威胁。
2.3访问、管理和利用不同类型数据的能力:规定了一项附加要求,即申请方必须证明有能力按照数据治理原则管理数据,并开发数据可移植性机制,以方便客户在与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进行交易时使用其个人数据。
(3)申请方选择:提供了额外的说明,在确定成功的申请方时,泰国银行将选择最合格的申请方的组合,考虑申请方以有效和可持续的方式提供绿线的能力,并对泰国的整体金融和经济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4)其他许可条件:附加了一个条件,禁止在虚拟银行运营的前3-5年(限制阶段)更换被认为对其成功至关重要的股东,除非在泰国银行允许的必要情况下。这是因为这些股东在企业初创阶段的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悉,针对本次修订文件的咨询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4日。泰国银行将在设计虚拟银行的许可条例时考虑收到的回复,并预计在2023年7月前向财政部提出许可条例供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