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7日,盈方微(000670.SZ)收到深圳市交易所《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2年2月15日、2022年7月14日,盈方微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盈方微就相关财务费用确认和前期成本转回事项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减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9,232.87元、3,848,054.79元、5,338,968.49元、8,463,416.58元。
盈方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请盈方微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盈方微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综合整理: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