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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记者从青海省妇联获悉,截至目前,省妇联共争取全国妇联和省财政专项救助资金3521万元,救助低收入家庭“两癌”患病妇女3521人。
据悉,2011年全国妇联实施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项目,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2011年至2022年,先后救助我省低收入家庭“两癌”患病妇女1260名,发放救助资金1260万元。
青海省政府自2016年起至2023年连续8年将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省财政每年落实专项救助金300万元,先后投入专项救助金2400万元救助低收入家庭“两癌”患病妇女。2023年上半年,已有161名“两癌”患者符合救助条件,省妇联对每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救助金,共发放救助金161万元。目前,我省已有2261名“两癌”患病妇女得到省财政专项资金救助。
“两癌”救助项目实施以来,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和卫生部门配合,把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贯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项目的始终,向广大妇女群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向广大妇女倡导从“重治疗、轻预防”向“重预防、早治疗”理念的转变,动员妇女积极参加“两癌”筛查,争取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让患病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她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并重新树立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极大地促进了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