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大胖的网友曾于2021年11月22日就老杜的准生证问题向驻马店卫健委提出了信访,得到官方回复意见如下:
1991年3月20日,郭杜因长女精神发育迟缓向本单位提出要二胎申请。
1991年4月25日,驻马店商业局同意上述申请。
(资料图片)
1992年9月28日,郭杜经本单位盖章同意填报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审批表》,表内填有“因摔伤致胎儿死亡”等内容。
1992年10月28日,经地区专家诊断确定郭杜长女符合病残儿标准。
经调查,未发现郭杜办理二胎指标相关手续和材料。
上述回复意见引发三大疑问:
1.郭杜在1991年申请二胎指标经本单位同意后为什么没有向上级继续申报?
郭杜的单位对于申请二胎非常重视,35天就做出了批复,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郭杜急于要二胎,提出申请后会经常催问,二是郭杜要二胎是有计划的,从91年上半年就开始备孕,他们得到单位批准没有继续向上级申报无法解释。
据有关人员回忆,计划生育重在基层,一般情况下只要本单位审批同意,上边都会开绿灯。按照老杜生产日期倒推,她怀孕的时间大概在1991年9月,距离单位审批刚好有4个月的空档期,这段时间足够他们办理二胎准生证,因为做生意忙没顾上办的说法不能成立。
2.郭杜在1992年鉴定长女病残情况为什么要注明“胎儿死亡”信息?
假如老杜生策时没有准生证,这个孩子就属于计划外生育,官方不会掌握关于胎儿的任何信息,她在为长女办理长女病残证时也不需要注明关于该胎儿的情况。可是,在《审批表》里却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内容,这绝不是画蛇添足,它只能说明老杜怀策在官方留有备案,只有证明该胎儿已经流产,才能证明长女仍为独生,才可以为93年准生证的办理打下伏笔。
3.驻马店卫健委未发现郭杜办理二胎指标相关材料与开封叔叔的说法存在矛盾,谁在撒谎?
在央媒上,开封的叔叔非常认真地说,当年郭杜办理了93年准生证,又托人办理了95年假出生证,于1995年8月23日带着双证到驻马店户籍部门申报了户口。这个说法与驻马店卫健委的回复意见发生了重大分歧,老杜的93年准生证没有相关申请材料。另据柴桑取证,在威的95年户籍档案里没有发现准生证。
结论
1.老杜的93年准生证很可能和95年出生证一样不是经过正规手段办理,开封的叔叔在这个问题的调查上不严谨,公开表达存在撒谎的可能性。
2.老杜很可能拥有91年准生证,为了要一个健康孩子,她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计划生育管理严格的年代,她不会冒无证生产的风险。
3.驻马店卫健委应认真调查91年4月至9月之间的审批档案,看看郭杜是否在这个期间取得了准生证,否则驻马店的单位怎会知道她在开封生产并上门检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