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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江苏省商务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细则》共包括6章64条内容,第一章明确了适用范围,界定了成品油经营者经营行为,要求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成品油流通管理联席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成品油流通重大事项,加强执法合作,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从成品油批发和仓储、零售、零售网点的设立、零售经营许可申报程序、零售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及期限、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及换证、零售经营许可注销及撤销、规范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规范性要求,第六章为附则。
《细则》强调加强批发仓储市场监管,明确规范要求以及建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者名录清单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优化成品油零售网点设立和许可的程序,规定规划设置的间距和土地性质等要求,便于各级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操作;提出引导成品油零售网点由油品加注站向综合能源服务站转型,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明确成品油行业协会的职责。
《细则》还提出成品油经营者应当建立油品购销和出入库管理台账,完善成品油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发票单据、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明确破坏、篡改加油机等设备系统的进销存和税控数据、经营无合法来源油品、低价倾销、擅自设置撬装式加油装置等成品油经营者的禁止性经营行为,并对乙醇汽油推广区域内的成品油经营行为作出规定。
据悉,2021年12月,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3月起实施,这是规范成品油行业的第一部地方性行政法规,《细则》据此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