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6月28日,深交所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汇金股份;证券代码:300368.SZ)下发监管函。其中指出,汇金股份2023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公司在对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投资协议中关于分配比例的约定,以及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谨慎,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20年、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239.08万元、1,524.52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22.41%;对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203.22万元、1,009.61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5%和38.97%。
深交所指出,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 条、第5.1.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综合整理: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