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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注意到,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连发7条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宁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泰政呈〔20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宁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49.81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315.0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宁阳河,南至兴业街以南约150米,西至华兴大道,北至宁阳大道;区块二规划面积7.7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冬盛路以西约350米,南至兴业街以南约350米,西至宁阳河,北至兴业街以北约80米;区块三规划面积27.0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建设路,南至兴业街以南约150米,西至冬盛路以西约150米,北至振兴街。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潍政呈〔202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835.56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345.2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新丰街,南至密州东路,西至昌盛街,北至朱诸路;区块二规划面积203.7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韩信沟,南至孙家沙岭村北侧,西至冯家芦水村东侧,北至工业园路;区块三规划面积286.5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百尺河西岸,南至后齐沟村北侧,西至规划兴业路,北至西魏家庄村前道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齐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认定齐河县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德政呈〔20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齐河县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齐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齐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18.04公顷,共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267.6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李家岸干渠,南至坤河大街南,西至京台高速,北至北展堤;区块二规划面积50.4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心路,南至坤河大街,西至黄河大道,北至旅游路南。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山东滨州工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滨政呈〔202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86.20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558.6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边界,西至盛源路,南至邹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北边界,北至白桥村南边界;区块二规划面积170.5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山东广富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东边界,西至规划纵一路,南至化西路,北至东三路;区块三规划面积257.1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大闫村西边界,西至开元大道,南至耀南路,北至长新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烟政呈〔2023〕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63.05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40.2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环海中路,南至海岸线,西至屺山母岛预制件场东侧,北至环海北路;区块二规划面积709.0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环海中路,南至海滨公园北侧,西至东海路,北至屺山母路;区块三规划面积213.8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屺山母岛村西侧,南至海岸线,西至南山铝矾土堆场西侧,北至屺山母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坊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潍政呈〔202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坊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坊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771.97公顷,共一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志远路,南至凤翔街,西至北海路,北至金山街。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兖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将济宁(颜店)科技产业园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济政呈〔20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济宁(颜店)科技产业园(原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兖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兖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94.20公顷,共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772.3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洸府河西路,南至兖颜路,西至火炬路,北至新327国道;区块二规划面积221.9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楚家洼村西边界,南至泰安东路,西至冀州北路,北至西安中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董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