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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一张“省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足球比赛规程”的截图在网络间流传,其中的比赛规则引发网友热议。规则称,“为鼓励领导干部报名参赛,凡是领导干部一场比赛上场满15分钟的,可增加一次点球机会,且由领导干部本人主罚。”对此,封面新闻记者致电球赛主办方江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一位自称负责人的男子表示,该规则属实。(据封面新闻5月8日报道)
为什么设置“领导上场满15分钟可加罚点球”的规则?这样的规则是否公平?成了网友讨论的热点。也许如主办方所说,设置这一规则的初衷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多带头参加,能克服一些加班加点的事情,干部职工也能更好地参与活动”;至于公平与否,“不管上多少个领导,只执行一次。如果双方都有领导参加,就各罚一次,这对双方也比较公平”。
但是,平心而论,无论“领导干部加罚点球”对比赛结果影响几何,这条规则的设置都有搞特殊之嫌,容易给人以“陪领导踢球”的感觉。
足球运动的魅力,在于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自身努力为集体荣誉做出贡献。在单位内部组织比赛,当然可以自定规则,增强趣味性和观赏性,但设置如此规则,只为让领导干部“带头”参赛,显然破坏了体育比赛的公平原则。这样有悖体育精神的比赛,究竟是在“推动全民健身”还是在提醒大家“搞关系”呢?
进一步看,要鼓励大家参与比赛、进行锻炼,就非得设置这样的规则吗?其他很多调动参赛积极性的办法不香吗?例如,设置参赛奖励、调整赛制、开展趣味运动等。刻意在规则中突出“领导干部”,并给予其“特殊待遇”,这怎能让人纯粹地享受绿茵场上的快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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