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发行规模合计超过25万亿:万亿以上银行5家、千亿以上银行43家
截至目前,共有360家银行发布了2023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合计规模达到250052.37亿元。其中,有5家银行的拟发行规模超过万亿,从高到低依次为交行、农行、浦发银行、建行与中信银行;另有9家银行的发行规模位于5000-10000亿元之间,从高到低依次为光大银行、中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工行、招行、江苏银行与宁波银行。
总的来说,2023年拟发行同业存单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共计43家,合计19548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4.20%,市场占有率接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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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商行、股份行发行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总体上看,城商行与股份行拟发行同业存单计划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其它类型银行,表明这两类银行对市场化融资更为依赖,国有大行对同业存单融资的依赖较低。
1、国有六大行合计62198亿元(较2022年增加2336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4.49%,占比高到低依次为交行(11.31%)、农行(4.13%)、建行(3.66%)、中行(3.29%)、邮储银行(2.59%)和工行(1.98%);
其中,政策性银行只有1家发行(即进出口银行的278.58亿元)。
2、12家股份行合计82476亿元(较2022年增加1874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2.73%,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浙商银行(17.16%)、平安银行(17.01%)、浦发银行(15.09%)、光大银行(15.08%)、广发银行(13.23%)、中信银行(12.40%);
3、11家民营银行合计1838.2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3.56%,占总资产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网商银行(27.03%)、温州民商银行(22.70%)、威海蓝海银行(17.03%)、上海华瑞银行(14.48%)和武汉众邦银行(13.48%)。
4、103家城商行合计75473.9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5.77%,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西安银行、四川银行、嘉兴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湖南银行、珠海华润银行、重庆银行、桂林银行、遂宁银行、长安银行等。
5、199家农商行合计24331.9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9.09%,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厦门农商行、安顺农商行、九台农商行、南平农商行、青岛农商行等。
6、28家银行外资行合计3435.63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0.36%,占比较高的银行依次为恒生银行中国(22.27%)、富邦华一银行(19.83%)、南洋商业银行中国(19.29%)、三菱日联银行中国(16.08%)、法国巴黎银行(14.89%)、华侨永亨银行中国(14.23%)。
(三)同业存单市场情况:年均发行规模在21万亿左右
同业存单归属于债券一类,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同业存单计入“应付债券”科目。同业存单自推出以来,因市场化程度高、期限灵活、发行较为便利、央行推动意愿强等原因,规模呈现快速放量态势,目前在商业银行的负债和流动性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截至2023年4月24日,同业存单余额达到14.26万亿,体量上仅低于地方政府债、国债和金融债,占所有债券余额的9.85%。大的趋势上看,自2014年推出以来,同业存单规模便直线飙升,仅三年的时间年发行规模便突破20万亿。2017-2018年年均发行规模达到21万亿元左右,虽然之后受到严监管环境的冲击,2019年全年发行规模一度回落至18万亿以下,但很快便恢复,目前每年发行规模已稳定在21万亿附近。
如此大体量的同业存单市场,意味着同业存单在商业银行负债端已居于非常重要的位置,通过观察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利率的变化有助于评估商业银行负债情况。
(四)投资者结构:主要为非法人机构(各类资管产品等)和银行持有
同业存单的投资者类别是市场比较关注的。根据上清所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3月底,同业存单余额为14.09万亿元。其中,50%以由由非法人机构(主要指理财、信托、基金等各类资管产品),15.79%由农商行及农合行持有,6.83%由国有大行持有,城商行持有5.11%,政策性银行及开发银行合计持有3.79%,信用社持有3.52%。
也即,农村金融机构合计持有19.45%。
(一)产生背景: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过程中的重要工具
同业存单的产生背景和大额存单一样,均是利率市场化推进工程中的重要工具。2013年9月24日,时任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利率市场化工作的任务:
1、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开展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
3、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
可以看出,同业存单赫然在列。同年11月,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兴业、浦发以及国开行等10家银行获得首批试点发行资格。同年12月,央行发布第20号公告《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二)基本特征:货币市场工具+两种发行方式+备案余额管理+短期限
1、同业存单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属于电子化、标准化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以被视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金融债,与传统同业负债、金融债等一样构成商业银行的主动负债。
2、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开发行(含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与定向发行两种方式,但后者只能在该只同业存单初始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3、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浮动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2017年9月1日后,同业存单的发行期限不能超过1年(目前分为1个月、3个月和6个月)。
4、同业存单实行备案余额管理,并由上清所托管。
具体看,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且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次发行同业存单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其中24家全国性主要银行向人总行备案、地方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人行分支机构备案,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关于报备XX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的报告》、《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和《同业存单内部管理办法》。
6、备案后至发行前,发行人还需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并提交《经人民银行备案的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基本情况表》、《发行人基本数据信息表》、《发行人主体评级材料》等四份材料。同时发行人应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该年度的发行计划。
7、关于同业存单限额问题,虽然没有统一规定,但从部分银行披露的信息来看,大致有一个标准,即同业存单发行限额=总负债*30%+其它同业负债。
(三)同业存单指数基金
近年来,与同业存单有关的创新产品不断推出,如外币存单、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等。
1、2021年11月,证监会核准了6家基金公司上报的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标志着同业存单指数基金正式推出。
2、这类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80%且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大部分属于被动型指数基金(盯住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持有期为7天,也有少部分为短期纯债基金、持有期为1个月(如博时月月乐同业存单30天持有)。
3、目前同业存单指数基金共有53只,规模合计1138.87亿元。从产品的定位上看,同业存单指数基金可被定位为现金管理类基金,但其在一些细节上与货基、短期纯债基金存在一些差别。例如,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的久期上限为1年(货基为120天、短期纯债要求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内的债券);杠杆上限为140%(货基为120%);估值方法为市值法(货基为摊余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