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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桐柏县华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E92#、E95#车用乙醇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46.76元、罚款10.1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0日,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桐柏县华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其销售的汽油进行抽检。经检验,当事人经营该抽检批次E92#、E95#车用乙醇汽油所检项目中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20日从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购进E92#、E95#车用乙醇汽油,其中,E92#车用乙醇汽油共购进2吨,购进价格8820元/吨,销售价格6.88元/升;E95#车用乙醇汽油购进1.5吨,购进价格9730元/吨,销售价格7.68元/升,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33781.76元,违法所得1546.7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既是提升成品油质量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成品油质量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