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比例偏低
曾生产劣药被处罚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恒昌医药的员工人数分别为896人、1354人、1589人和1651人,在员工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恒昌医药却存在着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2018年和2019年,恒昌医药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26.12%和53.18%,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4.58%和24.52%(详见表2),可以看出,在上述两年中,该公司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相当低。
虽然恒昌医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未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是仍然存在着补缴的风险。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恒昌医药测算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分别为571.21万元、705.91万元、278.32万元和47.02万元,报告期内累计金额高达1602.46万元。
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也表明恒昌医药法律意识的淡薄。
事实上,从恒昌医药报告期内多次受到处罚的情况,也能看出其问题所在。
2021年12月6日,因恒昌医药作为货运经营者,未按规定及时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被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000元。
2020年9月11日,因子公司六谷大药房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店销售的“乐赛仙蚊不叮”抑菌剂和“芽培四季止痒霜”抑菌剂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消毒产品的行为,被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000元。
此外,恒昌医药也存在因销售劣药被处罚的历史。据招股书披露,恒昌医药经营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情形,被定性为劣药,2021年11月25日,被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4445元的处罚。
而销售劣药的“黑历史”不但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于恒昌医药旗下产品的信任,对公司品牌会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表明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不小的问题。
采购数据不合理
《红周刊》记者在核算恒昌医药采购相关数据时,发现其中存在较大异常。
据招股书披露,恒昌医药2021年1-9月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1.67亿元(详见表3),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6.43%,再算上当期的委外加工费用135.09万元,可以计算出当期的采购总额约为10.19亿元。根据其所适用的13%的增值税税率估算,2021年1-9月恒昌医药的含税采购总额约为11.52亿元。
在2021年1-9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恒昌医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25亿元,剔除当年预付款项增加的742.18万元的影响之后,则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支出为12.18亿元。将含税采购额与现金支出相勾稽,则可发现2021年1-9月含税采购比现金支出少了6586.82万元。理论上,该部分应体现为经营性债务的减少。
可事实上,恒昌医药2021年1-9月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计达3.84亿元,比2020年相同项目减少了2177.11万元,而这一结果与理论应减少额存在了4409.70万元的偏差。
2020年情况同样令人感到奇怪。招股书披露,恒昌医药2020年原材料采购额和委外加工费用合计高达13.06亿元,按照13%的增值税进行估算,可以得知2020年恒昌医疗含税采购总额为14.76亿元。
同期,恒昌医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4.71亿元,剔除当年预付款项增加的3691.69万元的影响之后,则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支出为14.34亿元。将含税采购额与现金支出相勾稽,可发现2020年含税采购比支出现金多了4144.52万元。
与此同时,2020年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计增加了1.72亿元,与理论值的偏差高达1.31亿元。
连续两个周期,采购金额均与现金支出及经营性负债之间勾稽异常,对于这一不合理现象,还需恒昌医药进一步做出解释。